悠遊付 英國保誠人壽 英國保誠人壽

◆ 一次投保 長期照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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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限額

  • ※ 累計保誠人壽長期照顧(看護)型商品,保額最高為10萬。
  • ※ 累計保誠人壽長期照顧(看護)型商品與同業長期照顧(看護)險,保額最高為20萬;如同業保額係以年給付設計,得換算月給付累計。
  • ※ 累計保誠人壽長期照顧(看護)型商品、安康保、守護一生商品及同業長期照顧(看護)險,保額超過10萬且有密集投保情形者(密集投保係指同一被保險人承保通報於3個月內向3家以上公司(含保誠人壽)投保上述同類型商品保單),將不予線上受理。
  • ※ 累計保誠人壽長期照顧(看護)型商品、安康保、守護一生商品,保額最高限16萬元。
  • ※ 特殊身份與職業之保額限制,依保誠人壽「特殊身份與職業投保規則」辦理;無業者、退休人士、學生及家庭主婦者,累計保誠人壽長期照顧(看護)型商品,投保保額超過3萬時,將不予線上受理。
  • ※ 職業等級屬5、6級者,累計保誠人壽長期照顧(看護)型商品、安康保、守護一生商品,保額最高限6萬元。
  • ※ 累計保誠人壽長期照顧(看護)型商品、安康保、守護一生商品,保額超過3萬元時,須符合累計保誠人壽與同業長期照顧(看護)險保額「不超過被保險人之個人工作年收入∕12*80%為限」的規則限制。

投保規則

  • 投保方式

    (1) 要保人以網路或親臨保誠人壽(含分支機構)營業處所方式並以要保人信用卡或要保人存款帳戶作身分輔助驗證者,於辦理首次註冊及身分驗證作業後,即可獲得網路投保資格,並進行線上網路投保。

    (2) 保險期間/繳費年期、投保年齡、最高續保年齡:1年、20足歲~55歲、續保最高至84歲。

    (3) 繳別 :年繳。

    ※ 若不繼續繳費可能導致保單停效,停效起兩年內可申請復效,逾期未申請復效,保單將失效。但被保險人保險年齡超過最高續保年齡者,不得申請復效。

  • 繳費方式

    (1) 首期:

    要保人之信用卡扣款、存款帳戶繳費(全國繳費網)或悠遊付。

    (2) 續期:

    指定金融機構帳戶自動轉帳、信用卡扣款、指定銀行現金匯款、郵政劃撥、自動櫃員機(ATM)轉帳、臨櫃及便利商店繳款。

  • 投保說明

    (1) 要保⼈與被保險⼈須為同一人,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且須於中華民國境內進行網路投保。

    (2) 本商品各項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 投保限制

    不可附加附約。

注意事項

  •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商品風險。網頁介紹內容因篇幅有限僅摘錄要點,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詳細內容請消費者務必參閱保誠人壽保單條款約定。
  •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 本保險為保證續保之保險商品.但續保時被保險人之保險年齡最高為84歲。續保時.將按續保生效當時已陳報主管機關之費率及被保險人續保當時之保險年齡重新計算保險費。要保人如不同意該調整後之保費,保險契約效力於保險期間屆滿時即行終止。
  •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 本商品之投保規則,依保誠人壽相關核保規定辦理,保誠人壽擁有最終承保與否之權利。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且無紅利給付項目。
  • 本商品為保險商品,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保障,非屬存款,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 本商品經保誠⼈壽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保誠人壽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16%,最低14%;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保誠人壽總公司(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1號8樓,免付費客⼾服務/申訴專線 0809-0809-68 、或網址 http://www.pcalife.com.tw ),以保障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