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熱毯抽驗不合格名單曝!momo網購2款需下架退費

▲▼不少人喜歡上網購買電熱毯在冬天寒冷時使用。(圖/翻攝購物網)

▲不少人喜歡上網購買電熱毯在冬天寒冷時使用。示意圖,非新聞相關產品。(圖/翻攝購物網)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採樣市售電熱毯10件,其中品質檢測有2件不符規定,標示查核有5件不符規定,其中3件購於Yahoo購物中心、4件momo購物網、3件PChome線上購物;其中2件品質有問題,一為電源插頭無孔恐導致脫落觸電,還因逃檢確定開罰25萬至250萬元,另一為電磁干擾超標,有干擾心律調節器風險,若限期不改將開罰10萬至100萬元,消費者有購入上述2產品皆可申請退費。

消保處指出,此次檢測項目包含,溫升、洩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異常操作、構造檢查、電磁相容性等品質檢驗,另進行重要零組件比對,分別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檢驗法、商品標示法暨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規定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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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電熱毯品質安全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圖/行政院消保處提供)

▲消保處公布電熱毯品質安全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圖/消保處提供)

檢測結果,溫升、洩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異常操作10件均合格;構造檢查:1件不符規定,缺失態樣為電源線插頭刃片無開孔;電磁相容性有1件不符規定,缺失態樣為電磁干擾測試超標;重要零組件比對均合格。

標示查核方面,商品檢驗法有2件不符規定,缺失態樣分別為未有商品檢驗標識,及標示之生產日期並非實際生產日。商品標示法部分:5件不符規定,主要缺失為未正確標示製造年份。

消保處表示,「標示項目」經查核違反「商品檢驗法」部分,標準局已依同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2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至違反「商品標示法」部分,經濟部中辦已移請地方主管機關依同法第15條規定查處並通知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將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品質項目」經檢測不符合規定部分,涉及逃避檢驗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25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63條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回收或改正;至未涉及逃檢者,仍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1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並依同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違者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消保處提醒,選購電熱毯應注意有無商品檢驗標識外,還要注意是是否標示原產地、型號、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及製造商或進口商等資料,並按相關注意事項或警語使用;尤應避免使用時間過長,或使用期間有折疊、未鋪平等情形。

▲▼市售電熱毯品質安全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圖/行政院消保處提供)

▲▼市售電熱毯品質安全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圖/消保處提供) ※點圖放大

▲▼市售電熱毯品質安全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圖/行政院消保處提供)

▲▼市售電熱毯品質安全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圖/消保處提供) ※點圖放大

▲▼市售電熱毯品質安全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圖/行政院消保處提供)

▲▼市售電熱毯品質安全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圖/消保處提供) ※點圖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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