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時段
週一~週日
以時段租用
上午時段 08:00-12:00
下午時段 13:00-17:00
晚上時段
18:00-22:00
空間使用規範
※萊客共享空間保有最終異動權利※
場地使用辦法
一、場地取消與變更
1. 租借單位以任何理由延期使用或要求另議檔期,須於場地預訂日前 5 日(含預訂當日)
以電話及 E-mail 或官方 Line@(二擇一方式)向萊客共享空間申請異動,雙方同意後始得延期一次,已繳納金額得轉為保留款做為未來重新預訂使用,若欲辦理退款,需支付10%行政作業費。註:異動以一次為限,異動後須如期使用,若再有異動將不予受理,亦不退費或轉保留款,敬請配合。
2. 場地預訂日前 3 日(不含預訂當日)即不接受租借單位以任何理由取消或更換檔期,亦不退費。
3. 若因戰爭、疾病、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迫使活動必須延期或取消,已繳納金額得延期一年
(起算日為預訂日當天),不得要求退款。
4. 萊客共享空間的場地若有設備問題暫停租借,萊客將自行更換等價位場地給租借單位。
二、租借時間及其他費用
1. 除809空間,為小時制,801/802/803/805/806/808空間皆時段制,分為:早上 8 點到 12 點、下午 1 點到 5 點、晚上 6 點到 10 點。
2. 租借以 4 小時為一時段計費,未滿 4 小時,仍以一時段計算,若下一時段有其他單位使用則不得加時。夜間所有場地的一切活動加時最多加至 22:30,敬請配合。
3. 租借801/802/803/808/809空間須收取1000元押金,805/806空間為3000元,於進場前由租借方承辦人於櫃檯繳交,活動結束後,確認場地及設備無礙,即可退還。
4. 租用場地時段之時間,已包含場地佈置及散場時間在內,若需提早佈置或額外散場時間,則即照加時費規定將押金作為支付超時租金,最多延長 1 小時,逾 1 小時以上即採時段計費。
801、802、803、808 延長 30 分鐘1000 元
805、806延長 30 分鐘2500 元
超過 1 小時以上同當日所租借教室時段收費
場地清潔費801、802、803、808:1000 元/間
805、806:3000 元/間
配件包押金801、802、803、808:1000 元/間
805、806:3000 元/間
5.「場地報價單」計算之場地服務費、會場租金,內含空調、室內一般照明基本所需費用,但不包括租借前後佈置散場或清理會場所遺留大宗廢棄物之清除費用,如有必須則追加收費。
6. 承租人如在場地須張貼海報文宣之需求,請使用美紋無痕膠帶張貼,場地使用完畢需將環境整理乾淨,若萊客工作人員檢視環境髒亂、有膠帶黏土等黏著物殘留等,萊客將扣除押金。
(例:租借 805+806 活動結束,配件包歸還不完整、遺留大量垃圾或飲料杯沒帶走、飲料灑出
將地毯弄髒,將直接沒收押金 6000 元作為清潔整理費,若有超時仍需額外支付費用)
7. 若教室租借使用時間共兩時段,包含中間一小時,共可使用九小時,不須額外加收加時費。
三、場地設備
1. 每間教室皆可租借配件包(含白板筆、簡報筆)、電池、延長線、網路線,須至櫃檯登記在表上方可租借領用,租借方結束活動歸還,櫃台清點所有租借物及環境檢查再退回押金。
2. 投影機、音響、麥克風等設備設定,現場服務人員皆可協助調測及故障排除,嚴禁自行調整音控設備,如造成音控設備故障,需照市價賠償,不得異議。
3. 801/802/805/806/808 教室標配:手握麥克風x2、投影機遙控x1、投影布幕遙控x1、延長線x1。
803教室標配:互動式電子白板x1、延長線x1 、手持麥克風組x1(如遇其他客戶已租借電子白板,萊客將提供更換投影機設備)。
*特別限定 805、806 各可付費租借耳掛麥 x1,一副 1000 元/時段。
*特別限定 801/802/803/808 教室附贈講師高腳圓桌及高腳椅,其他教室皆採加購講師升降桌。
*803 教室附設互動式電子白板,其他教室租借需另外支付費用。
4. 如有加購客製化排桌服務,教室桌椅排列變動,最晚得於使用日前 2 天下午 6 點前與萊客協調排列方式,每預訂當日僅提供乙次排桌服務。現場臨時增加椅子,提供數量限該空間最大人數上限數量,若超過該數量,需加收每張椅子100元,礙於空間容納人數上限無法增加桌子,不得異議。
5. 萊客共享空間有提供其他加購服務,詳情請洽詢工作人員。三、場地安全規範
1. 使用本場地教室、公共空間相關設備器材,應善盡維護保管責任,勿未經萊客同意擅自遮蔽場地之監視器,若有任何違反或損壞,租借單位應負全責賠償或修復。本場地保留法律追訴權。
2. 租借單位應盡善良使用人之責任。租借單位使用場地期間,禁止奔跑推擠、重壓或撞擊桌 椅。如有人員傷亡,由租借單位承擔相關責任,萊客共享空間不負醫療及賠償責任。租借單位使用本大樓設備及場地不當所致之損害者亦同。
3. 會場之照明、空調、消防與機電設備悉由萊客人員負責調控,租借單位(人)不得擅接燈光或電器用品或架設各項器材、接電等,以策安全,如因此造成意外事故或損毀,租借單位(人) 應負擔一切損害賠償責任。
四、場地使用注意事項
1. 屬萊客共享空間全面皆嚴禁吸菸、酗酒、吸毒以及不良行為,違者將不再租借,並永遠列入黑名單。
2. 進場時禁止於場地內外及公共區域之牆面釘掛物品或膠貼海報圖表、標語等,如造成破壞污損,租借單位應負擔一切損害賠償責任;租借單位撤場時禁止於本大樓之走廊、門廳、樓梯間、停車場及其他公共區域堆放物品及垃圾,應負責清除自帶之海報或展示架等物品。
3. 租借單位應於場地使用日前,提前派人至萊客瞭解會場設備及各項環境設施的使用,若因不熟悉會場設備問題而造成租借單位活動延遲,萊客恕不負責。
4. 活動範圍僅限租借場地及公共空間,租借場地之外部使用者,包括活動前之勘查人員及活動期間之工作人員及與會人員,非經萊客同意,不得任意進出會場或擅自使用付費座位。
5. 場地使用完畢需立即通知萊客人員辦理退場程序,經萊客工作人員清點借用設備及物品,並確認使用功能正常後才離開;租借設施包括付費及免費項目,若有遺失或損毀,由租借單位 (人)照市價賠償,不得異議。
6. 請自行保管個人之物品,萊客共享空間恕不負責任何保管及賠償責任。
7. 活動用品及設備之運送由租借單位自行負責,有需寄放物品務必提前 1 天與萊客溝通協調。
8. 公共區域不可私自張貼海報或任意擺放指示牌,若大樓管委員查獲,違規者將收取罰款
5,000 元,請自行支付。
9. 萊客目前僅免費提供微波爐,所有區域皆不得烹飪或使用其他加熱相關設備,若有違反造成任何損失,承租人須全權負責處理及賠償。
10. 承租人於承租期間,請自行依實際活動需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或火災保險,負責保障所有參與活動人員之生命及公共安全,若因不正常使用場地所發生之任何意外事故等,萊客均不負賠償責任。
11. 承租人於利用場地時,不得有違反政府法令規定,或危害公共、人身安全,或危害本大樓安寧及安全之虞。違者本公司有權立即終止租賃場地,且不退還已繳納之費用。
12. 承租人不得任意利用本公司名義或商標對外宣傳或廣告,違者本公司有權立即終止租賃場地,且不退還已繳納之費用,承租人並應負擔懲罰性違約金 20 萬元。
13. 如有下列情事者,萊客共享空間可逕行停止借用場地。
A. 所舉行活動有違政府相關法令、或危害公共安全者。
B. 場地使用與申請內容不符或轉借他人使用者。
C. 使用期間損害設施或超過租借時段而未申請續用者。
14. 因租賃所生之爭議而涉訟時,以臺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取消預訂規則
- 退訂場地退款金額將以點數退回,若是線上刷卡將會由專人為您處理退款流程。
- 取消預訂空間,請於預訂日前7天取消(含預訂日當天)。反之,則不得取消預訂、不得退款。
- 若因戰爭、傳播性疾病、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迫使活動必須取消,已繳納金額將退款至點數錢包,若是線上刷卡將會由專人為您處理退款流程。(酌收15%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