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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歡迎的行銷課:建立商業概念的第一本書

開始讀這本書之前
我很難去定義這本書,但可以確定的是絕對不像中文副標題下的〔建立商業概念的第一本書〕(bullshit!!!)。
這本書很特別,看似在講商業,在講行銷,其實在講哲學,在講生活,在教我們怎麼怎麼活的真摯,推薦你:”)
用一個故事教你商業的本質
這裡分享書中一個故事,作者小學時的一個老師,是個道地的讀書人,常叫大家多喝牛奶,因為會變聰明,但當大家問他聰明的定義是什麼時,他總是亂回答,每次的答案都不一樣,這因此讓所有人很抓狂。
但作者回想起這件事,他終於了解為甚麼。要描述一件事物,對於描述者的確是一大挑戰,你可以給一個定義,但不可避免得就會為答案加上限制與枷鎖。

我想起老莊的「道可道,非常道。」,莊子擅長用大量例子來描述道理,但他從來沒有定義道理過。
更深一層的行銷思考,剝開過度競爭的困局
我想行銷也是這麼一門學問,就像「克裡斯丁教授」將管理學延伸到人生一樣,行銷更深的意涵絕對是「哲學」跟「藝術」還有人生的綜合體,每次聽到有人說行銷不就是宣傳,唬爛一下消費者你的好處,找一堆正妹來宣傳就好啦,我就覺得很怒,我不是行銷學博士,但我討厭這種說法(bullshit!!!)。

作者提到在現今各家公司過度競爭的情形下,各種商品不斷地進行差異化,但到頭來這些差異化走向支微末節與不必要,反而讓市場中充斥著大量難以區分微妙差異的商品(很像完全競爭市場),到底這些類似的商品是消費者需要的嗎?這些過度發展的功能會增加消費者的效用嗎?
但很明顯可以發現的一點是在現今眾多品牌下,擁有品牌忠誠度的消費者越來越少...
請問你會重視你買的糖果、衛生紙、水、電視是什麼品牌嗎?
此說法可比較在『創新的兩難中』,「延續性科技」對於現有功能的過度發展反而讓「突破性科技」展現優勢,因為消費者重視的價值轉移,功能性->可靠性->便利性->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