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公告公務人員高普考考試規則修正草案,說明本次修正是為了因應財政部財稅稽徵單位用人需求,擬在高考三級考試財稅金融職系下增設財稅法務類科,招募具有財稅及法律專業的人才。預估5年內開立缺額97人,應試資格與高考三級其他行政類科相同,報名者須具備大學以上學歷。目前財稅法務類科僅在高考三級招考,起薪預估與同等考試錄取者相同,為4.4萬至4.7萬元。草案現於考選部官網公告,對於內容有疑問者,可以在109年6月18日之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向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二科反應。
考選部公告高考三級增設類科修正草案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自86年7月15日發布以來,已修正過24次。考選部近日公告高考三級增設類科修正草案,本次修正緣起於財政部反應,稅捐稽徵業務與人民權益息息相關,為妥善處理人民陳情、行政救濟等法務相關案件,減少稅徵機關與民眾的衝突並減少爭訟,欲招攬具有財稅及法律專業的人才。為因應相關業務的用人需求,故建請考選部於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財稅金融職系下,再新增財稅法務類科。
高考新增財稅法務類科 預估5年招募近百人
考選部於109年5月13日召開會議與用人機關研討增列類科,確認目前已有學校設立院、系、所、科、組、學位學程培育相關人才,擬定的應試專業科目與現有財稅金融職系下的財稅行政、金融保險,差異達到三分之二以上,並預估五年內機關需用人數合計達97人,符合「公務人員考試設置新增類科處理要點」三款要件規定。6月2日再次招開會議,邀請專業學者及相關用人機關與會,於應試資格與應試科目規定兩項目取得共識後,擬定本次考試規定修正草案,公告新增財稅法務類科及其相關規定。
財稅法務類科僅在高考 起薪估上看4.7萬
財稅法務類科應試資格參照現行高考三級考試其他行政類科,報名者須具備大學或國內外獨立學院畢業證書。目前該類科僅於高考三級增設,起薪預估與同等考試錄取者相同,為4.4萬至4.7萬元。修正草案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公告社會大眾週知,任何人若對公告內容有意見,可以在109年6月18日之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向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二科反應。
考試別 |
類科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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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 |
財稅 法務 |
1.國文 2.法學知識與英文 |
3.民法 4.民事訴訟法 5.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 6.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 7.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8.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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