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號:
【大小朋友最愛】高雄⇄澎湖.東海潮間帶踏浪~生態體驗.五合一水上活動VS海釣(願者上鉤).BBQ體驗3日(高雄來回)
行程特色
(2025/04/15 18:30更新)
【4~8月】澎湖親子遊.東海群島.觀光海牧釣魚趣3日(高雄出發)
◎因配防疫需求,以下事項敬請旅客留意配合:
1.為防疫需求敬請乘客購票與搭機全程需配合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額溫到達或超過37.5°C,或無法配合者,將無法順利搭機,航程中取消飲料、報紙及機上雜誌等客艙服務。
2.因配合澎湖防疫部署,要求入境澎湖遊客於機場填寫健康聲明書,詳實勾選近期是否有國外旅遊史,及利用健保系統查詢旅遊史,請務必攜帶您的身分證及健保卡劃位登機。

◆菊島風情,戲水踏浪!◆

◆環島覽勝─【通樑古榕】、【跨海大橋】、【西台古堡】、【二崁古聚落】。



◆市區觀光─【四眼井】、【觀音亭】。

◆東海巡禮─員貝後山三大景點、澎澎灘(上島):水上活動vs海釣(二選一)、鳥嶼(上島)、小富士山、潮間帶踏浪生態體驗。
◆趣味安排~餵海鱺、釣花枝、烤鮮蚵、海鮮粥、卡拉OK。

◆費用詳細說明:
■入住飯店:星海灣、寶華、嘉華、豐家、豐谷、豐國、長春、佳期、瑞欣、日立、華馨、勝國 或同級飯店。
※本團無優惠票。
※請留意:花火節、寒暑假及旺季期間,澎湖酒店供不應求,以上酒店恕無法事先指定,將於出發前2天提供確認入住酒店。
------------------------------------------------------------------------------------------------------------------------------------
◆自費加購(*加購項目一經預訂,恕無法取消退費,請旅客務必確認後再行訂出)
■ 夜釣小管 定價:$500元 專案優惠價:$450元/每人(限出發前加購、無法指定日期)
原為夏季漁民夜晚捕抓小管的方式之一,後來演變為觀光娛樂的活動。夜晚的海面上除了享受夜釣小管的樂趣,晚風徐徐的 吹來以及欣賞陸地上的萬家燈火,那一刻的感覺可能是你一輩子都無法忘懷的。
------------------------------------------------------------------------------------------------------------------------------------
《訂購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訂購須知》
※離島操作模式是沒有台灣領隊隨團,抵達離島後導遊(或是外站聯絡人)會在機場接機,若可接受請在下單,不便之處請見諒。
※此團型無提供送機服務,旅客需自行出示證件至航空公司櫃檯辦理登機,若可接受請在下單報名,不便之處請見諒。
※提醒您,本團可賣數量非成團人數,本團可賣數量會隨著航空公司釋出機位或收回機位而有增減變化,尚祈鑒諒。
※雙人房以一大床為主,若需改二小床則加收每人300元;三人房為一大一小床;四人房為二大床。
※飯店配皆依當地安排為主,無法指定。
※本行程採聯合出團制,非由本公司獨立出團,至當地採合車併團(離島遊覽車皆屬接駁車性質,3天行程皆可能會合到走不同行程客人),網頁行程上所有行程皆會走完,若不能接受,請勿報名。
※小孩不佔床不含床位及早餐,其他活動內容皆與成人相同。
※出發前七日內預約訂位者,煩請先行預付全額保證成行作業之費用,若訂位未成功或無法成團時,則可全額退費。
◆特別說明
※離島遊覽車不像台灣本島新穎,而當地運用方式採接駁形式(不固定一台),旅遊旺季可能每天搭乘不同車,導遊也有同樣情形。當地接待會將行程安排圓滿,但萬一有等待情況,敬請保持旅遊的好心情喔。
※本預約作業金非訂金性質,非擔保契約履行,僅為旅遊元件預約調度及人事作業成本費用不負擔保確定成行之責,如本商品已額滿或訂位未成功(訂位未成功包括:指定航班已額滿、旅客指定之飯店已額滿,旅客指定入住飯店之房型已額等均屬之),導致行程無法成行,則旅客所繳付之預約作業金將全額無息退費。《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確認為準》。
※旅客如已繳付預約作業金,並經本公司客服人員回覆車位及飯店均已訂妥無誤後,經客服人員通知已確認取得您所需的航班及飯店後,將由業務人員與您進行國內個別定型化契約書之簽署,旅客已繳交之作業金將自動轉為團費之一部並扣抵尾款。旅客不得主張變更或取消本行程,如旅客任意取消或變更本行程者,旅客已繳納之預約作業金恕無法退還或要求本公司為其他之補償。
※預約作業金繳交期限:線上預約後24小時內繳交,尾款以客服人員回覆訂位成功確認為準。
※預約作業金非屬訂金履約之性質,旅客繳交預約作業金後仍需依本公司實際訂房及訂位作業回覆之結果為準,恕無法擔保可預約到您所指定搭乘航班或住宿飯店。
行程內容
第1天 |
小港機場 |
---|---|
| |
| |
| |
餐 食:早餐/敬請自理 午餐/澎湖風味餐$200/人 晚餐/BBQ $350/人 | |
旅 館: 馬公市區飯店 | |
第2天 |
東海特色群島巡禮【員貝後山三大景點→澎澎灘(上島)→鳥嶼(上島)→小富士山】潮間帶踏浪生態體驗(提供膠鞋)-五合一水上活動vs海釣(二選一) |
| |
餐 食:早餐/早餐(依飯店提供型式為主) 午餐/澎湖風味餐$200/人 晚餐/澎湖海鮮餐$400/人 | |
旅 館: 馬公市區飯店 | |
第3天 |
專車環島(跨海大橋、大菓葉柱狀節理玄武岩、二崁古厝、西台古堡、通樑古榕、中屯風車、赤崁漁鄉) →馬公市區古蹟巡禮(四眼井、中央老街、施 公祠、萬軍井)→媽宮名特產館 |
| |
| |
| |
| |
| |
| |
| |
| |
| |
餐 食:早餐/早餐(依飯店提供型式為主) 午餐/澎湖風味餐200/人 晚餐/敬請自理 | |
旅 館: 溫暖的家 |
◆費用包含
※高雄/馬公來回機票。
※馬公住宿二晚。
※餐食:2早餐3午餐2晚餐。(請參閱出團備註說明)
※素食:1位。
※行程上註明之全程交通費用。
※門票:海洋牧場、東海1日。
※保險:新台幣200萬旅行業責任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實支實付)。
※導遊司機差旅服務費每人300元。
◆費用不含
※個人旅行平安保險、行李超重費。
◆出團備註:
※本行程採聯合出團制,非由本公司獨立出團,至當地採合車併團,若不能接受,請勿報名。
※本行程基本成團人數10人(不含老人、小孩、嬰兒及殘障殘陪)。若報名人數達32人以上,可採包團方式指定出發日期。
※本團恕無提供送機服務,請自行辦理登記手續,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本行程參團之老人、小孩及殘障、殘陪總數不得超過1/10,請於報名時與客服人員確認。
※參考航班時間僅供參考,需依實際航空公司配位及行前說明會資料為主。
※行前說明會資料於出發前二天提供。
※團體行程航班搭配多為早去早回、午去午回或晚去晚回之航段,但班機時間仍須依航班公司實際配位為準;如因航空公司配位結果非上述航段而影響餐食數增加或減少時,將另提供自費加購餐食服務或餐食自理/退餐費,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南海行程需搭乘快艇遊覽,請依個人身體狀況自備個人隨身藥品:如暈船藥...等。
※澎湖地區因屬離島,交通受限,又因春夏季為觀光旺季,車船數量無法和觀光人口成正比,故碰到等車、等船、等吃飯的情形在此請各位旅客見諒,謝謝!
※離島遊覽車不像台灣本島新穎,而當地運用方式採接駁形式(不固定一台),旅遊旺季可能每天搭乘不同車,導遊也有同樣情形。當地接待會將行程安排圓滿,但萬一有等待情況,敬請保持旅遊的好心情喔。
※由於離島資源有限,然抵達當地會有合併團情況,飯店住宿品質較普通,皆為一般旅館。
※雙人房以一大床為主,若需改二小床則加收每人300元。
※假日定義為每週五、六及國定假日前夕出發為假日價。
※旺日定義為連續假期出發。
※若有優惠活動不得同步使用,僅能選擇其一。
※老人優惠售價:僅限持本國之身份證件之年滿65歲(含)以上之老人,方可開立,外籍人士不適用。
※嘉義、台南出發的旅客,當地行程及內容與高雄相同,但無送機服務,造成不便請見諒。
※十二歲以下為小孩,不佔床僅限六歲以下;二歲以下嬰兒每人600元,不提供床位、餐食,僅收保險手續費、機票。
※回程如遇飛機停飛或延誤因而滯留澎湖,代為安排當地食宿,每人每日酌收1500元起。
※由於離島資源有限,抵達當地會有合併團情況,行程安排會依航班抵達時做前後微調。
※遇旺季期間航班會有前後調度,出發前3-5日會確認航班。
※配合依班機時間不同及各展館休館日期,行程或餐食次序若有變動,以當地接待為主。
※本行程報價期間,若行程內容價格調整,恕不另行通知。報名參加時敬請再次洽詢本公司業務專員。
◆取消規定:
※本公司作業均遵依照觀光局相關規定,與旅客簽署旅遊契約書,詳細取消規訂請參閱《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通知日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敬請見諒。
安全守則
搭乘國內班機注意事項: 一、乘客搭機時應攜帶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接受檢查核對。 二、未滿十四歲之兒童,未持有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者,得以戶口名簿正本或健保卡(兒童手冊)等能證明身分之文件代替之。 三、航空公司於班機表定起飛時間前六十分鐘開始受理乘客報到作業,乘客應於班機表定起飛時間前三十分鐘辦妥報到手續。乘客未於前項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者,航空公司得取消其訂位。 四、乘客隨身攜帶行李以不超過一件為原則,合計不超過七公斤,每件長寬高不得超過56X36X23公分,超過上述限制者,應改以託運方式運送。經濟艙乘客之免費託運行李額度為十公斤(除享有票價免費優待者外,不得少於十公斤),商務艙乘客之免費託運行李額度為二十公斤(除享有票價免費優待者外,不得少於二十公斤),超過時航空公司得另外收費。 五、手提行李可隨身攜帶一只打火機勿放於托運行李中。 六、攜帶鋰電池搭機 搭機之旅客,若攜帶鋰電池搭機,必須符合以下之條件: 1.備用鋰電池必須個別保護避免短路。且不可放置於託運行李中。 2.無須經航空公司同意之項目:個人使用之可攜式電子裝置(手錶、手機、照相機等)。 3.必須經航空公司同意之項目:備用鋰電池超過100瓦特-小時但不超過160瓦特小時,每人最多可於"手提行李"中攜帶兩個備用電池。 4.下列物品內所含的鋰電池,必須符合聯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第三部分,38.3節之每項測試要求,並經航空公司同意。 - 裝有鋰電池之輪椅或其他電動行動輔助裝置; - 具有保全裝置之設備; - 可攜式電子醫療裝備。 七、下列物品禁止手提攜帶或託運上機:(詳情請洽各航空公司) 1. 壓縮氣體(無論是否低溫、易燃或有毒):如罐裝瓦斯、純氧、液態氮、潛水用氧氣瓶。 2. 腐蝕性物質:如強酸、強鹼、水銀、濕電池等。 3. 爆炸性物質:各類槍械彈藥、煙火、爆竹、照明彈等。 4. 易燃性物質:如汽柴油等燃料油、火柴、油漆、稀釋劑、點火器等。 5. 放射性物質。 6. 以安全目的設計的手提箱(內含鋰電池或煙火材料等危險物品)、錢箱等。 7. 氧化物質:如漂白劑(水、粉)、雙氧水等。 8. 毒性及傳染性物質:如殺蟲劑、除草劑、活性濾過性病毒等。 9. 其他危險物品:如磁化物(如磁鐵)及刺激性物品(如防身噴霧器)等及其他經民航主管機關公告影響飛航安全之物品。 八、 下列物品如有攜帶必要,應以託運方式處理。 1. 刀劍棍棒類。 2. 髮膠、定型液、醫療用含酒精之液態瓶裝物、防蚊液、酒類、非刺激性噴霧器及其他不影響飛航安全之物品。但經安檢人員同意者,得置 於隨身行李隨身攜帶(詳情請洽各航空公司)。 九、所屬單位主管出具證明文件,並由攜帶人自動請求查驗,經核符後將所攜帶武器交由航空公司服務人員處理。 十、乘客在客艙內,禁止使用任何干擾飛航安全之通訊器材及電子用品(如:行動電話、個人無線電收發報機、各類遙控器、CD唱盤、調頻收 音機等),並應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及與機上服務人員合作。(詳情請洽航空公司) 十一、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